當天使走過人間  

這是一個後悔的兒子,追尋自己那曾拼命與精神折磨搏鬥的父親的故事。

作者用感性與理性並存的筆調,娓娓道出父親的一生。

時而感嘆、時而批判、時而自慚,最後,他滿懷敬意地寫下父親曾經給他的一句話:

 

「不管環境如何險惡,永遠沒有理由放棄。」

 

Nathaniel Lachenmeyer,賴慈芸譯,《當天使穿著黑衣出現》,(臺北:大塊,2003年)。

***

一開始會看這本書,是因為認識了一個人,發現他有這樣的情形。

為了想了解要如何與他相處,所以查了這本書。

雖然最後還是沒有機會和他當朋友(原因可能很複雜吧啊哈哈)

但我還是很高興能接觸這本書,畢竟它讓我看得熱淚盈眶。 

 

***

Charles Willian. Lachenmeyer,出生於1943年,死於1995年。

 

查爾斯出生於一個傾心於奇特宗教觀的家族,不僅使他活得十分壓抑,對於世界的理解也被扭曲。

即使他努力想擺脫「不正常」的母親,甚至花時間研究精神疾病、成為社會學博士等,終究還是在壯年時期發病。

諷刺的是,他曾服務的精神病院,後來卻成了治療他的地方。

雖然精神折磨使他失去工作、家庭與地位,他仍然活得抬頭挺胸,堅信自己只是被陷害,只要能熬過去,就能取回一切。

然而,由於妄想與缺乏人際手腕,他的求職之路相當不順利,導致最後不得不流落街頭,成為遊民。

即使如此,查爾斯仍不斷寫作(雖然大多是些諸如思想控制的陰謀論),且拼命努力生存下去,尋求人們的接納。

「即使物資極度匱乏,思考又受非理性的宰制,查爾斯仍然極力自制。他的自制是因為相信,大家終究會了解他受的苦。他對人性仍然樂觀......他在奮鬥過程中,一直在尋找傾訴對象,目的就在於:如果大家知道他們和迫害者合作,已經對他造成多大的痛苦及衝擊,那麼他們一定會結束實驗。雖然查爾斯的努力沒有一絲一毫的收穫,他仍然拒絕相信,人會對另一個人的苦難如此無動於衷。」(p.180)

 

在這段辛苦掙扎重會社會的期間,他最重要的精神寄託,便是摯愛兒子的回信。

「只有在這份父子關係中,他才能感受到希望,才覺得自己和其他人有關聯。我覺得,要是你們兩個不再保持聯絡,等於是切斷了他最後一線牽掛。」(p.130,1996年冬天,新罕布夏州黎巴嫩的個案輔導員約翰‧艾格倫)

查爾斯深信妻子被騙,參與陷害他的陰謀,才會和他離婚。

因此他將目光轉到兒子身上,期待兒子能幫他說話,讓大家相信他沒有發瘋。

但當時不懂事的作者Nathaniel只覺得父親很可怕,對於父親想維持父子之情的努力也沒有太多回應。

最後,查爾斯因心臟病發,客死在異鄉的破舊小公寓裡,孑然一身。

 

Nathaniel事後回想起來,不禁慚愧至極。

「我父親給我的最後一封信寫於1992年10月。五個月之後,他淪為街頭遊民。我看得出這封信是在委婉地跟我要錢......雖然當時我已經22歲,但我從來沒想過這表父親已經深陷泥沼。我常年來只將父親設想為難以預料,有時怪異的筆友,完全沒有感覺到他是個實實在在的人,是個正在掙扎著重返生命常軌的人。我沒有回信。父親從此再有沒有跟我聯絡。第二天早晨的葬禮上,我朗讀了父親在我十七歲生日時的建言:『無論環境多麼險惡-我的環境就一直非常險惡-永遠沒有理由放棄。』警官在我父親的公寓發現的大學拒絕信,證明了他在寫下這封信的八年之後,即使在淪為遊民之後,他都沒有放棄重新振作起來。而我卻沒有及時學到這個教訓。我在他還活著的時候就放棄他了。我放棄了我們的父子關係......我決心找出事實真相,知道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,以及為什麼,以回答那位警官所提出的疑問:『他怎麼會來到我們佛蒙特州柏靈頓市的這間公寓?』」(p.26-27)

為了贖罪,他決心追尋父親的腳步,找出他的生命故事,試圖還原父親的那值得尊敬的一生。 

 

***

這是本兒子因對父親的愛而寫成的書,不厚,但其中滿溢的感情卻真實地令人心痛。

我害怕被人放棄,所以,也不想輕易放棄他人。

人際關係上遇到困難時,總要死命掙扎,直到心碎心冷才會罷休。

因為我「不想在感情還活著的時候放棄」。

 

書中寫到,查爾斯每次寫信,總是盡量不給兒子回信的負擔。

他努力裝做自己很好,同時不斷表明自己想重新取回一切的決心。

這讓我想到,我也曾經在拼命想挽回一段感情的時候,做了類似的事情。

只是最後我燃燒殆盡了,於是換我Let it go.

 

最後誠摯地說:

如果你身邊也有需要幫助的人,請不要遠離他。

無論是任何人,都需要人陪伴。

 

 ***以下是本書的部分內容整理***

【精神病症的可能原因】

1.長輩所認識的世界與常人不同,導致孩童無法正確解讀個人生活經驗。(p.72)

2.「雙重束縛」為1960年代中期時的精神分裂成因主流理論。特指一種「做任何事情都會被責罵」的家庭互動情境。

    舉例而言,其中一位雙親命令孩子不可以xxx,但同時又明示或暗示,如果孩子聽從命令也會受罰,而且孩子不能表達意見或逃避。

    長期生活在這種環境下的孩子,將會無法正確解讀人際互動,日後容易促生精神疾病。

    雖然現今已經不會將「雙重束縛」視為導致精神分裂症的主因,但仍確認會使該孩童在社交場合時,無法正確理解或做出適當反應。(p.75-76)

3.腦神經系統與外在環境的誘發。(p.76)

4.遺傳基因,若父母有一方罹患精神分裂症,其子女得病的機率是一般人的十倍。

 

【精神分裂症之症狀】

1.40%的患者無病識感(不相信自己精神不正常)(p.96)

2. 五感幻覺,包含幻聽、幻視、幻聞、幻觸等

3.被控制的恐懼、堅信自己是巨大陰謀的受害者等

 

【重度精神分裂者的普遍樣貌】

1.離群索居

2.不修邊幅

3.經常胡言亂語,或是做出脫軌的行為(例如非法侵入他人房屋或查看他人信件)

4.跳躍式思想、妄想(例如自己是權高位重之人、有超能力,或是陰謀論受害者)

5.抽菸(此行為可以減輕某些症狀,但尼古丁也會減低抗精神病藥物的療效)或酗酒

 

【如何與精神病患者相處】

1.將妄想症當成一種信仰。(p.144-145)

   被害妄想症的病患幾乎沒有病識感,對他們而言,所有的經歷對他們而言皆是真實,他們無法分辨現實與幻想的界線。

   假如有人想要證明他們的錯誤,必定會引發他們的防衛機制(例如認為對方才是異常者,嚴重的話則會產生陰謀論)。

 如果把妄想症當成一種信仰,對雙方而言都會比較容易接受彼此的觀點不同,自然能減少衝突。

2.懷有包容之心,能讓他們更自由地活在我們的世界,而非將他們推向邊緣。(p.146)

3.當個良好的傾聽者

 

【佳句】

「不管環境如何險惡,永遠沒有理由放棄。」(p.134,1986年10月,查爾斯寫給兒子的一句話)

「媒體會對零星幾起精神分裂症患者所犯下的暴力案件大幅報導,但卻很少報導病患的掙扎與成就。這不但不能反映真實情況,反而只證明了媒體和大眾除非面臨直接的威脅,否則不會關心精神病患。」(p.118)

「把別人永遠排除在外只會阻礙體諒與了解,心中必然會常常有矛盾感,因為你其實在排斥你自己。」(p.147)

「在這個社會,精神疾病患者的一生,就是被折磨、被歧視、被棄絕的一生。但這個社會還要一遍又一遍地逼他相信,自己有精神疾病。」(p.218)

「在人生中,我們都會面臨考驗的時刻,試煉一己的信仰與性格。定義我們的,就是這種試煉的時刻,而非之前的行徑或此後的行作為。不管我此生有什麼成就,都比不上1994年,精神錯亂的父親,以遊民的姿態,在佛蒙特州柏靈頓的卻登頓郡法庭上,所成就的事情。大多數的我們是以擁有的東西和他人的看法,來判定自己的價值,因此我們沒有那樣的勇氣,能在失去所有的財產、權利、親人跟朋友之後,還能站得筆直,宣告自己仍是以前的自己。」(p.218)

「我們留給後人最主要的遺贈就是回憶。」(出自  查爾斯‧拉胥梅耶《美國的思想控制與科技奴隸(?)》第一期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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